如果准备近期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不要断缴,如果要换工作,可以跟原公司申请能否多缴一两个月的公积金。当然,代缴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公司缴存部分,都需要你把钱给原公司。
1、购房贷款时所交的公证委托费和抵押费分别是什么,有什么用?
公证委托费,就是你拿着别人的委托书替人办事,或者你写份委托书请别人替你办事,这份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处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收取这笔费用是公证处为你服务的条件,一般在200元到500元不等,具体要看各地公证处的收费标准了。
抵押费,就是抵押登记费。这属于当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时,向房管局缴纳的一笔服务费。如果是自己到房管局办理,住宅一般为80元/套、非住宅为55元/宗;如果请中介办理,中介一般还要额外按房款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所以,这些费用都是贷款买房时需要的,但公证处和房管局都有严格的收费标准,千万别被中介骗了,不要花了冤枉钱。
2、组合贷款买房,提供的收入证明不够,可以追加首付款吗?
可以追加首付款。
3、最近好几次看到网上关于担保法第51条的新闻,请问如果以后房价跌幅比较大,我现在以比较高的价格买一套二手房,会不会有风险?
担保法第51条的内容是: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所以,如果现在是贷款买了高价房,如果以后房价很大,银行有权利要你去“补足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如果你无法补足、恢复或提供担保,银行有权利行使抵押权,最坏的结果是,房子被银行拍卖;如果拍卖所得不够偿还贷款,你仍对银行负有债务,应有偿债义务。
4、换工作,公积金停了,房贷有何影响?
如果想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就要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条件。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条件有所区别,大部分会要求在申请贷款前有连续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记录,且其中不能有月份是后来补缴的。因此,公积金停了,申请公积金贷款会比较困难。
所以,如果准备近期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不要断缴,如果要换工作,可以跟原公司申请能否多缴一两个月的公积金。当然,代缴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公司缴存部分,都需要你把钱给原公司。
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开始还款后出现停缴,则要看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比如在北京就没有影响,只需要在每月还款日之前及时还款就可以。但是天津、河北、安徽等地就发文规定,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随即封存账号或者是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责令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
5、我买二手房,定金交了2万,现在中介去查对方的房产证,做了贷款抵押了,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最好别买。如果一定要买,首先你要和卖家在合同里明确,他必须在什么时候之前把房产证赎回,交易才能继续。如果你们现在没有签正式合同或预订合同,你就交了定金,卖家又没有对赎回房产证的日期作出承诺,那么,你最好把定金要回来。
卖家不告知房产证被抵押,就收了定金,你有权要求其退还。中介理应在你交付定金之前完成对卖家房产证的检查,中介却在你交了定金之后才发现问题,中介也对此负有责任。你可以要求中介帮助你索回定金,否则你有权利起诉卖家与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