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第五条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至此,首付贷这一喧嚣了半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被正式定性为违法违规。
据悉,这是官方文件首次把“首付贷”列为“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虽然关于“首付贷”的表述只是这个文件的部分内容,但文件对“首付贷”的定性非常重要,既为下一步封杀打下了基础,还有提醒购房人、震慑违规者之效。
其实,在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已经把“首付贷”定性为违法金融业务,理由是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自办的金融业务没有取得相应资质,是违法从事金融业务。尽管各地互联网金融协会、房地产中介协会等机构对“首付贷”进行了清理,但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并未把“首付贷”定性为违法产品。
也就是说,在各地行业协会对“首付贷”展开第一轮整治之后,国家相关部门将在整顿房屋中介市场行动中对“首付贷”展开又一轮整治。整治的升级,既说明之前行业协会整治效果有限——媒体调查显示,“首付贷”换个马甲仍然存在。同时,也说明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首付贷”带来的诸多隐患。
“首付贷”让一些没有购房能力的人群加入购房大军,不仅推高了房价,而且削弱了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加大了金融风险。尤其是这种场外配资,大多被用于投机投资性购房,使得楼市风险和金融风险被无限放大。有数据显示,“首付贷”杠杆可放大至10倍。可见,必须下决心治理“首付贷”,去楼市杠杆。
但七部委这次封杀“首付贷”的效果还有待观察,这是因为,其一,有关协会从今年3月起就在清理“首付贷”,但4月、6月媒体暗访发现,不少中介仍提供“首付贷”业务。
其二,七部委这次整治的只是房屋中介机构,但提供“首付贷”业务的不只是房屋中介,还有一些开发商、P2P平台等机构。如果只整治房屋中介机构,就会让其他提供“首付贷”的机构漏网。再加上“首付贷”不断更换马甲、内部操作比较隐蔽、提供者有利可图、运动式治理等因素,复发的可能性也较大。
其三,在一二线城市房价仍然较快上涨的情况下,治理“首付贷”难度较大。“首付贷”是在近年房价快速上涨中出现的,很多人想买房或者想投资但缺少资金,于是,中介机构根据过去的“零首付”发明了“首付贷”。只要一二线城市房价继续上涨,只要部分购房人对“首付贷”的需求仍然存在,就会有市场供应。
坦率地说,七部委只是局部、有限地封杀“首付贷”,难以做到全面封杀。只有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长效、联合监管机制,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才有望减少“首付贷”违规行为。可以说,无论是此前的行业协会整治还是这次七部委联手整治,仍属于序幕,整治“首付贷”还需要动“大手术”,才能“杀一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