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对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信息记录良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全额贴息贷款,扶持创业者“走得更远”。
日前,沧州市再出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政策:对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信息记录良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全额贴息贷款,扶持创业者“走得更远”。
去年,沧州市民王磊拿着由市人社局提供的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在市区办起一家小型餐馆。在王磊的精心经营下,餐馆生意红火,当年就还清了贷款。在此期间,王磊还吸纳了多名下岗工人就业。前不久,王磊想扩大餐馆规模,但手头没有多余资金,他的创业梦又一次面临瓶颈。
“很多创业者在第一次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下实现成功创业,但按有关规定两年内必须归还贷款,对于一些想扩大规模的创业者来说,无疑又受到了资金上的限制。”市人社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负责人张钢链说。
为此,今年,该市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出台新的政策,对通过小额贴息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个体经营项目,可给予二次贷款。个体经营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40万元,贷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年。张钢链介绍,凡是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携带相关材料,随时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二次全额贴息贷款。
为确保贷款用在“刀刃”上,沧州市通过组织业务培训,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以及相关贷款流程等,提高创业者的申贷效率。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服务网络,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引导全市各类群体立志创业、投身创业、勇创大业。
近年来,沧州市不断扩大创业扶持范围,申请额度由最初的5万元扩大到10万元,贷款扶持对象也从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进城创业农民、补征失地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在此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沧州市先后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如放宽了担保人条件,除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外,银行、电信、烟草等系统正式在编职工也纳入担保范围,在担保形式上增加了存单、房产抵押担保等。在这些政策的扶持下,仅去年一年,沧州市就有2012人成功实现自主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