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从今年起,我市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小企业最高贴息贷款额度分别提高到20万元和300万元,一季度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9亿元。
据了解,我市对2016年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及利率进行了调整,规定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担保贷款最高贴息额度一般为10万元,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选手、组织起来合伙经营创办实体以及经营状况好且规模大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人员,最高贴息额度提高至2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贴息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原则上,每吸纳1人就业给予10万元以内的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可再申请一次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只担保不贴息,担保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受理创业补贴226万元,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10笔,总额达149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