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市新政出台前市场的火热状态,从3月沪上个人按揭贷款可见一斑。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上海总部4月18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上海本外币个人住房贷款增加917.3亿元,同比多增657.5亿元。据此计算,3月沪上新增个人住房贷款361.4亿元。
这一数据刷新了2009年有统计数据以来的新增沪上个人住房贷款的记录,此前的新高为1月新增的346.3亿元。而今年1月的沪上按揭贷款也创下最高。
从去年8月新增192.6亿元个人住房贷款并在当时创下近三年月增量新高后,过去六个月(去年9月至今年2月),上海个人住房贷款单月分别增长218.9亿元、153.6亿元、173.9亿元、206.4亿元、346.3亿元和209.6亿元。
上海的楼市新政出台于3月25日。
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在房贷方面,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随后,包括金融监管部门逐步对新政进一步落地。
4月10日,上海银行业自律组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代表上海辖内的130多家银行,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规定的声明》,承诺将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不为争揽客户过度压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相关利率要求,作为上海房地产金融会长单位的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行长段超良,在3月28日下午举行的沪上银行话开年活动上明确表示,“第一套房利率优惠就不能大于9折,所以以后不会出现8.5折和更大的折扣,如果出现了更大的利率(优惠),就违反了房地产新政的决议了。”
他同时表示,二套普通房的首付是五成,非普通房的首付是七成,贷款利率是在基本利率之上上浮10%,即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