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1日,山东省肥城市农信联社为当地农户发放了首笔“农民住房便民贷”,金额2万元,期限一年,用途购农资。该笔贷款标志着肥城联社率先推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据悉,自2015年12月27日肥城市被列为全国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肥城市农信社积极探索,结合农村住房特点和抵押贷款相关规定,创新推出了“农民住房便民贷”信贷产品,并制订了《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民住房便民贷”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和《肥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民住房便民贷”抵押贷款操作规程》等文件,明确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条件和操作流程,并简化贷款流程,实施利率优惠。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成功推出,有效盘活了农村资产,切实解决了农村融资难、农业信贷难问题,对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