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讨论“财税如何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融资”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为什么要支持中小微企业。
从财政所要服务的对象——企业角度来说,中国99%以上是中小微企业;从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来看,直接相关联的是就业,中小微企业提供整个社会就业岗位的80%—90%、甚至更高;从走创新型国家道路来说,必须鼓励从草根层面、企业层面做创新活动,我们国家发明专利的70%—80%来自中小微企业。
我们还要看到,经济增长,中小微企业的贡献要占到60%—70%,在某些区域甚至更高;政府税收的50%—60%来自中小微企业。
去年底,我国明确宣布小微企业的简易征税办法:起征点从最高5000元提高到最高2万元。这个政策信号非常明显和强烈。
然而,虽然看起来优惠可观,但具体到各家小微企业,每一家得到的实惠其实非常有限,常常也就几十块、几百块钱、至多千把块钱。
但还有很多其他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比如减税了,但是税外的负担变化如何?在某些地方,这边强调结构性减税、那边强调财政收入的压力,还要刮地皮,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税外负担加重的现象。还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等,有些地方甚至有政府的权利环节变相索贿的情况……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是不是需要一个政策性融资机制?这个机制怎么样可持续进行,是无可回避的问题。
中小微企业融资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难点在于大型的金融机构和银行从规避风险和业务成本控制的角度,天然地把业务重心放到大企业上来,不会真的、可持续地支持小微企业。因此,对策上必须注重政策性融资机制的打造和财政的可持续支持。
英美日的财政预算里都有透明安排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局、中小企业署或者特定的财政投融资机构,通过贴息、信用担保和其他的政策工具,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可持续性。
但在中国的探索中,出现了明显的两难。全国近万家地方政府背景的、地方予以注资开办的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本意就是要支持自己辖区内的中小微企业。但这些信用担保机构启动以后,往往发现要坚持所应支持的对象,资本金会萎缩,通常情况下得不到规范的后续支持。
因此,我们必须如实地、正面地讨论在中国怎么构建政策性融资或政策性金融体系的问题,这个体系应该以财政为后盾,形成一种有财政来源、在预算里透明安排的、规范运作的政策性资金力量,打造出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信贷式放大的一套可持续的机制。
这种机制需要把握两个核心要素:
在运行中必须风险共担。很多地方还做不到风险共担,一旦财政资金介入,就变成了无底洞,发生“道德风险”。财政部门在公共财政中要强调规范、越来越要向公众说清楚资金配置的合理性,风险共担是必要的制度要素。
其二,支持对象的规范遴选机制。必须在千千万万的中小微企业中选出具体的支持对象,不可能同时都支持。可最大限度避免设租寻租行为的政策融资机制的正确合理构建,对于其可持续性是非常关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