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部分蛙友对房贷申请不下来的后果并不了解,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有蛙友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签约购买一套二手房,首付全都付清了,当时签合同约定是贷款七成,可现在因为贷款审批手续日益严格,导致贷款批不下来。那么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否算是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能否以政策变化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专家解答:能否解除协议,要看合同的约定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双方对房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解约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一般来说,只有双方对贷款未 获批可以解约有特别约定,你才可以解除合同。否则的话, 你应当以现金形式来支付不足部分的购房款,政策变化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你应当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