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经理口头承诺能打八五折,合同拿到手上时却被执行九折利率。由于填写房贷合同时并未写明贷款利率,“空白合同”让购房者陈先生吃了个哑巴亏。
上月初,陈先生在湖北金银湖一楼盘看中一套房子,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将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资料备齐后,客户经理承诺‘首次购房可享受八五折利率’,并把房贷合同拿给我填写。”陈先生说,按照对方要求,自己在合同上签了名,并按下指印,随后客户经理就将合同收走。
“我当时就留意到,合同上只注明了贷款金额和还贷年限,执行利率一栏却空着。”对此,客户经理解释,最终执行利率由分行决定,所以利率栏空着,但依据客户的条件,打八五折肯定没问题。想着是银行统一规定,陈先生也未过多计较,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前两天拿到银行审批盖章后的房贷合同,利率栏上填写的却是5.895%,相当于基准利率打九折。
陈马上找到客户经理理论,对方却说,事隔一个多月,银行的房贷政策有所变动,他也无能为力,并“安慰”称,九折利率和八五折相比,月供也就多了几十元,没太大区别,如果重新选择银行贷款,不知何时才能放款,也未必能享受更优惠的利率。无奈之下,陈先生只得接受了这份房贷合同。
陈先生遭遇的房贷利率“变卦”并非个例。记者了解到,由于房贷利率并非个人说了算,且政策常有变化,房贷经理“搭白不算数”的情况屡有发生。
“房贷经理为了吸引客户在自己手中办理贷款,往往会给客户承诺银行所能给的最低利率,但在银行审批过后,未必就能照此执行。”一国有银行李姓房贷经理称,决定银行最终执行的利率的因素很多,如客户在本行的资金规模、收入情况、工作单位、征信记录等,只有银行认定的优质客户,才能享受最低折扣的利率。此外,导致房贷利率“变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策的临时变化,比如客户申请贷款时,国家政策是八五折,但在审贷过程中,政策变为基准利率,那么,客户肯定无法拿到当初承诺的优惠利率。“每每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房贷客户扯皮最多的时候。”
【律师支招】
如何防止银行房贷利率“变卦”?律师事务所律师向东建议,市民申请房贷时,若房贷经理口头承诺一定折扣,但合同上的利率一栏却是空白,一定要让其写下相同内容的书面承诺,并加盖银行公章。一旦实际执行利率与承诺有别,可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利益。
湖北保监局相关人士也表示,若有书面承诺作为证据,即使政策有变,银行也应按当初承诺的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