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秀镇塔前一位王姓农民用自己的住房作抵押,从农行石狮市支行贷到一笔85万元的款项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据悉,这是福建全省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昨日,农行为此举行了贷款签约发放仪式,市领导张永安以及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银监、农办、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的领导出席了仪式。
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转移农民住房的占有,而将其本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住房财产权作抵押,申请办理的农户贷款。去年12月27日,经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石狮成为国务院确定的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首批59个试点县之一。市委市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银监、农办、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搭建确权登记颁证、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抵押物价值评估体系、抵押物处置机制等基础条件,为开办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据悉,农行开办的该项贷款业务将着力支持从事规模化种养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以及其他农村优质个人客户,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农村住房抵押率可达50%,利率优惠,按农行的最低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