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线城市房价暴增,某些楼盘甚至升价100%,不少人看见这个比例都惊呆了,感觉再不出手,就更亏大了,这样更加促进了楼市的火爆交易。然而某些蛙友高高兴兴地买房,最后却因为种种原因,贷款没有获得审批。那么贷款没办下来,责任到底改由谁负呢?
接下来卡宝宝小编给大家分析一下不同情况的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责任是怎样划分的,蛙友们不要错过哦~
实际上,根据造成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不同,其违约责任划分,定金退还与否的结果也会不同。
卖方原因
1、开发商原因
如果开发商销售没有预售许可的房子,银行在审查的时候会发现,将不予批贷,或者是开发商没有及时上交贷款材料导致房贷无法正常办理。
卡宝宝小编提示:这个时候属于开发商原因造成双方合同无法履行,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首付款。
2、卖房人原因
对于涉及到共有产权的房子,卖房人在隐瞒共有产权人的情况下,将房子卖给购房人,这个时候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无法办理过户,也就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了。
卡宝宝小编提示:这种情况是由于卖房人隐瞒共有人真实信息造成的违约,购房人可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购房人原因
房贷办不下来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购房人自身的问题,如不能及时提供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全、提供虚假材料致使银行按揭不能办理,最常见的要数征信问题 了,如果借款人的信用不良记录是非恶意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或者去试试其他银行,每个银行的信用评分标准是不同的,会有一些银行相对宽松一些,只要信 用记录不是很差,一般来说都能获得贷款。但是如果逾期很严重,比如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且逾期金额较大(一般500元以上),贷款肯定会被拒的。
卡宝宝小编提示:提供虚假材料、征信不良,这些是购房人的问题,需要其承担违约责任,无法拿回定金。
非买卖双方的原因
有一种情况,就是贷款已经通过了银行审批,但是还没放款,买卖双方只能耐心等待放款。融360提示:如果因为政府或银行规定导致发生变化,如停止房贷业务,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申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退还定金。
卡宝宝小编总结:关于贷款不能办理下来,购房人最好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就明确相关条款,出现问题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进行申辩,如果贷款审批没有通过,买卖双方和协商如何支付尾款,协商未果的按照合同确定相应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