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当事人为何能冒用同学信息进行借款?校园网贷如何保证借款人的信息真实有效?
校园贷款原本是为了满足大学生消费、创业需求而诞生,但在实际借款过程中却存在漏洞,平台方面是否应该加强对借款用途的监督?
近期,河北卫视报道了关于“大学生深陷几十万校园贷款而自杀”的新闻。据报道,河南牧业经济学院一在校大学生因债务缠身无力偿还而跳楼自杀。
这一悲剧再次引发了公众对校园网贷业务的热议。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份,就有媒体报道称湖北一大二学生申请网上贷款后,不断找其他小贷公司贷款还债,最终欠下多家公司共计70余万元的债务。
“心情挺不好受的,但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一名业内人士在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的采访要求时吐露了心声。
尽管在不少从业者看来,这只是极少数的极端事件,自己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是“背了锅”。但在2016年互联网金融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前期因市场空白而快速发展的校园网贷业务,亟待规范与监管。
“近两年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迅速扩张引发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些平台存在着缺乏风险提示、只重推广不重风控、虚假刷单、过度宣传等问题,亟需进行监管与规范。”一位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第一问:
如何防止冒用信息
在上述事件中,公众质疑的第一个焦点是:当事人为何能冒用同学信息进行借款?校园网贷如何保证借款人的信息真实有效?
根据媒体报道,当事人小郑原本是班长,在班级中人缘好、威信高。因此,当他向同学们收集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父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时,大多数同学都没有多想。直到去年年底,多名同学收到网贷平台的催债短信时,才得知当事人利用他们的名义进行了贷款。
对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联系上当事人曾经借款的一家网贷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的同学的确在平台上进行了借款。但是并不是所谓的“冒用信息”。“我们会远程审核申请人身份的真实性,还会进行电话回访。发放贷款、提醒还款时都有短信通知。事实上,这些同学是配合当事人完成授信的,之后把从网贷平台上借来的钱再转借给当事人。”
但根据《新京报》记者的调查,“冒用信息”的现象也的确存在。据其中一位同学的描述,自己收到催款短信后登录平台,发现“平台上的手印,照片,签字都不是我的。”
“这种现象的确是存在的。”上述网贷平台工作人员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市场中还有一些平台通过代理公司审核身份,很有可能造成冒用信息的情况。甚至一些代理公司会故意放宽贷款条件,只要随便借个学生证就可以放贷。
这一事件凸显了网贷平台在身份核实方面鱼龙混杂的现状。
据了解,当申请人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时,银行必须进行“面签”确认身份。但是网贷平台却没有类似的规定,如何核实申请人身份完全由各平台自行确定,取决于不同平台的风控水平。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行业内较大的平台都会自行研发风控系统,建立多维度的名单管理以及风控规则,甚至会利用大数据信息进行征信管理。如果是因为平台审核不严造成的贷款,那这部分贷款会直接变成坏账,由平台承担损失。
对此,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少春也分析指出,如果系学生自愿与网贷平台等机构签订书面贷款协议并借款给班长的,这些同学应当还款;如果系班长代签或仅凭学生证就放款,没有直接与同学签书面合同的,网贷平台等机构本身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过错,这些学生不用还款。
第二问:
征信系统如何共享
而另一个令外界感到震惊的事实是,当事学生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竟然能够在不同平台之间借款数十万。
显示,当事学生在未涉足网贷之前,曾申办了两张信用卡,但都有逾期不还款的记录。上述网贷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我们能知道这位同学的信用记录,我们肯定不会批准贷款。”
征信信息无法共享,令校园网贷平台始终处于“信息孤岛”的尴尬境地,出现了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平台重复借款的现象。
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征信系统的工作一直都在进行。2011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出《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被认为是“破冰”之举。2013年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具备接入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机构应当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但受制于政策限制和保护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需要,小微金融机构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速度依然较慢。目前,仅有部分信用等级较高、基础条件较好的中小授信机构被准许接入征信系统。
这显然无法满足网贷行业高速发展的需求。有业内人士形容,网贷在缺失征信信息的情况下授信,就如同“盲人摸象”,借贷双方互相不知道底细,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作为网贷行业的一支分支,校园贷款平台也遇到了同样的困境。目前校园网贷平台对贷款额度有所限制。大部分的额度上限为5万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少有学生能借满这一额度。
尽管暂时无法加入“政府军”,但一些大型平台已经联手打造行业共享平台。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非存款类放贷组织与市场化征信机构合作,防范信用风险。
“校园借款要走向规范化,必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我们呼吁,应该由政府牵头主导打破信息壁垒,促进校园借款的健康发展。”上述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第三问:
贷款用途怎么监管
悲剧发生之后,媒体的跟踪报道揭示,当事同学是因为“赌球”误入歧途背负上巨额的债务。这一事实令人扼腕叹息,但校园贷款原本是为了满足大学生消费、创业需求而诞生,但在实际借款过程中却存在漏洞,平台方面是否应该加强对借款用途的监督?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上述工作人员处得知,当事学生是以“开奶茶店”的原因提出申请借款,平台方面曾调查过关于开店计划、项目进展等详细信息。工作人员强调,借款人将资金由于赌球,“只是个特例”。
但不难看出,平台方在进行了如此详细的调查后,依然无法监督借款人的款项用途,这一环节的确存在空白。
而另一些以消费分期为场景的校园贷款平台,则存在着纵容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情况。易观智库今年1月报告提出,按照2015年2600多万名在校生的基础、每人每年分期消费5000元估算,大学生消费市场规模可达千亿元。
业内人士认为,在行业爆发式增长的过程中,出现了少数分期消费平台不做风控、只做催收,鼓励和纵容大学生非理性消费的情况,甚至有个别公司对大学生提供购买汽车这种明显不符合大学生消费能力的产品。对此,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平台应该设置合理的授信额度,为大学生提供符合自身消费能力的商品,并设置合理的服务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