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银行业案件抬头迹象已经引起银监会关注,据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透露,在银监会近期举行的年中监管会议上防范“案件风险”被特别强调,在下半年监管重点中,案件风险也被纳入其中。
同时,银监会日前也向各金融机构下发通报加强问责机制。据银行业人士透露,银监会要求对银行瞒报迟报大型案件的责任追究上溯两级领导责任。此外,不排除对经营管理和内审稽核这两条线上实施双线问责。
“案件风险”被纳入监管重点
去年以来,银监会监管重点集中在地方政府平台、房地产以及流动性等传统风险。一位参与了今年银监会年中监管工作会议的地方银监局人士透露,对于下半年银监系统的监管重点除上述方面以外,案件风险也被重点提及。
据另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去年以来银行业案件就呈现出“抬头”趋势。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11年,全国银行业案件涉案总金额21亿元,较之上年5.1亿元增长3倍,今年也有不少重大案件曝光,这一趋势预计仍将持续。
一位来自广东银行业的人士向记者透露,此前银监会下发的名为“部分案件(风险)迟报瞒报问题”的通报中,中国银行在内的五家机构因瞒报、迟报而被点名。中国银行辽宁盘锦分行员工疑似参与“高利贷”案,涉案金额达1000万。
据介绍,银监会的“督促、通报”文件已经层层下发到各级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除银行外,由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均在被重申之列。要求金融机构申报的主要针对银行员工涉嫌参与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以及高利贷等四个违法、犯罪领域。
上文提及的地方银监局人士对记者表示,监管工作会议上,银监会领导指出,近期银行业案件的“抬头”,既有内部管控不严的制度因素,也与外部经济和融资环境等原因有关。在下半年监管重点中,案件风险也被纳入其中,监管部门要求严格执行问责机制。
问责将追溯两级领导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业人士透露,银监会对于瞒报迟报案件的金融机构,将实行上追两级的领导责任。此外,上文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称,对于发生重大案件的金融机构,银监会还可能同时对经营管理和内审稽核这两条线上实施双线问责,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上建立防范案件风险的长效机制。
有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风控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发生重大案件时,金融机构的基层部门考虑到可能会被问责的原因,都倾向于弥补漏洞而不是主动上报,以将问责降到最小。
不过,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行长对记者表示,今年以来,个人开户、存款、转账等业务成为银行案件重灾区,这反映出不少银行在快速扩张中,过于注重业绩而忽视内部管控,说明有的银行实际管理能力无法跟上业务粗放式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