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助力实体经济
2016-03-24
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新型金融组织。我市自2009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以来,小额贷款行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行业规模、服务能力稳居全区第二,为我市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融资支持。
支持小微,服务实体经济
市委、市政府对推进金融改革创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十分重视。市金融办作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几年来制定了一系列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运营和监管的政策措施,坚持科学布局、规范有序。截至2015年末,全市共获批设立小额贷款公司46家,注册资本27.32亿元;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开业至今累计发放贷款166.42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1.3万余家,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
实现县域全覆盖,力促县域发展
在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营过程中,市金融办坚持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营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助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市县域的布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组建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10月,柳城县同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获得区金融办批复开业,至此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提前实现县域全面覆盖。此前,柳江、鹿寨、融安、融水、三江县已先后设立了小额贷款公司。
稳健营运,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全国经济下行加剧了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的不断恶化,从而导致作为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输血的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金风险急剧加大,形势严峻。为确保我市小额贷款行业稳健经营,维护社会、金融环境的稳定发展,市金融办根据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特点,积极采取监管促发展、重防控稳风险措施:坚持实行以“三条高压线”(即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暴力收贷)为关键点的审慎监管,在全区率先推动第三方机构监管机制,并将信息系统引入小额贷款公司运营监管,始终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行业发展的先行条件。由于监管措施到位,6年来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没有出现一例非法集资,没有出现一起暴力收贷的刑事案件。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制,扶强劣汰,促使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持续稳健、金融普惠能力显著、服务实体经济贡献突出,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