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重庆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我市日前出台了《促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实施方案》,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截至2015年底,重庆返乡创业农民工数量累计达到48.4万人,带动163万人就业。
《方案》首次提出了我市将分功能区域明确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计划全市首批打造2―3个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县,3―5个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县。
为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资金问题,此次将农民工等就业重点群体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象。返乡人员创办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贴息。
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微型和鼓励类中小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两年内按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政府将设立返乡创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承贷银行按基准利率贷款形成的逾期不良部分,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照一定比例拨补。另外将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