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记者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结合实际情况并经过调研,将对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以及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 ,将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方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至3成,并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并调整了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
首贷结清2年可再申请
目前政策中,市民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如果要二次贷款,需要5年方可再次申请,新政策调整为2年,但在贷款额度上有缩水,新政策将二次贷款新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次贷款同样实行单方缴存为双方缴存60%的贷款额度限制,以新建住房为例,如果公积金二次贷款是夫妻两人共同申请,则最高可以贷款50万元,如果是个人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则最高贷款额度是30万元。
另外,公积金二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如果您公积金账户上有2万余额,在新政策实施后,个人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时最高能申请到20万元,相比之前有了更高的门槛。
在贷款利率方面,公积金二次贷款利率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不变。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为3.25%,申请二次贷款的利率为3.575%。
除了前面关于再次申请期限的调整和贷款金额、计算方式的变更,对公积金二次贷款,青岛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会根据资金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贷款轮候,还是会优先保障首次申请贷款的购房者,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按国家规定仍旧不予受理。
二手房首付比例降至3成
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至30%,原规定中对于二手房购房使用公积金门槛较高,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是40%,二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60%。
在首付比例降低的同时,对于二手房房龄的限制仍然存在 ,房龄在10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到最低首付3成,房龄超过10年的二手房,房龄每增加5年,首付比例增加10% ,仍然是30年封顶,即1986年以前的二手房,不能参与公积金贷款。
从今年1、2月份成交的统计数据来看,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比重在整个申请公积金贷款群体中所占比重非常低,一般维持在10%左右,目前绝大多数购买二手房的市民都是通过商业贷款。
异地缴费认可范围扩展到全国
新政策中一个亮点就是关于异地缴存公积金后在青岛购房的人群,现行政策中只有在山东省内缴存公积金的市民才可以在青岛通过公积金贷款,此次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主要缴存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均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范围,主要是落实住建部要求,满足职工在就业地缴存 、在原籍购房的流动性需要。在当前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的状况下,本市放宽异地贷款政策,可为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青岛市民在本市购房提供更多政策支持,有利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工作人员介绍,从去年6月份开始可以在省内其它地市缴存公积金后在青岛贷款购房,但申请量有限,几个月下来只收到了100多份贷款申请。
此外,为确保异地贷款业务衔接,防范重复贷款引发风险,外地缴存公积金后如果要在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先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外地有过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的,需要证明原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并且符合青岛市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果是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则需要提供无贷款记录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