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业内认为,类似“给放款银行工作人员1万好处费”等说法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市民应该理性判断,避免上当。对于确需委托贷款的市民,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比如到银行营业厅进行咨询,先了解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遭受合同陷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你好,我们有特殊渠道,能帮你从银行快速贷款解决资金周转问题……”每天,不少市民都会接到这样的贷款中介电话,很多人肯定是随手一挂,但在一些真正急需资金周转的市民看来,这样的电话还是有一定吸引力。
这样的贷款中介是否可信?果真能贷到款吗?深圳一位创业者邝先生急需资金周转,因此信了电话内容,与贷款中介深圳市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委托该公司帮忙代办银行抵押贷款业务事宜。结果从去年底到现在也没贷到款,其间被对方要求提供一堆繁琐资料,其中还包括十几年前去世的父亲死亡证明。此外,中介还不断找借口增加合种额外费用,例如给放款银行1万“好处费”等。
办贷款提供各种手续后
还被要求提供父亲死亡证明“您好,我们这里可以帮您办理低利率银行高额贷款,周期快,需要吗?”据邝先生介绍,2015年底,自己及家人多次隔三岔五接到一个自称林×投资公司的电话,声称能够帮助客户快速获得低利率贷款。
由于邝先生确实需要一笔资金,就来到了该公司位于福田梅林的办公地点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夏小姐看了邝先生的两套房产复印件,信誓旦旦说没问题,让邝先生先后到中行、招行、邮储、工行打印相关流水,打印完后,又让邝先生提供相关资信,房产、车产、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邝先生表示,每次提出质疑,中介公司就甜言蜜语承诺:“这是最后一项资料了,前面已经投入了那么多精力,还在乎这最后一项吗?”
最后,在夏小姐的要求下,1月20日,邝先生又将远在老家的母亲领到公司,经过一个多小时,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了身份确认,又等了一个多小时,公司拿来一份合同让邝先生签,同时要求预付了2000元定金。
邝先生以为签完合同就可以了。谁知一天后,中介公司告知,还要提供父亲的死亡证明,否则手续费就要大幅增加。这下邝先生为难了,父亲10多年前就过世了,要开证明,就要经过村委、镇、县各级机关审核,时间无法保证。
在原有各种手续费外
又索要给银行人员的“好处费”
为了不至于事情无法推进,邝先生说,在最初接触时就提供了两套房产,那就拿另一套做抵押贷款吧。经过两天,林×投资公司又告知:另一套评估价不够,要做高贷,需要增加评估费。
邝先生认为,自己两套房在接触之初就已经给林×投资公司看过了,合同中也未约定到底用哪一套房产作抵押,手续费率也已经白纸黑字签订了,增加费用肯定不合理。林×投资公司声称不划算,拒绝履行合同。邝先生为了能够贷下款来,就答应中介服务费在1.5%的基础上再加2000元或提高费率到1.8%。
两天后,林×投资公司再次告知邝先生:还是不划算,因为光给放款银行办事人员的"好处费"就要10000元。还有,赎楼费、担保费也要邝先生自己承担。
“我彻底懵了,在原有的手续费之外,又多出了评估费、赎楼费、担保费、银行办事员好处费…… 而这些在当初合同签订时都没写进合同。”邝先生告诉记者。
为了让林×投资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邝先生开始寻求援助,先是诉求到消委会。消委会答复,林×投资公司的老板不同意调解,建议走法律程序。“因为贷款办不下来,作为一位急需资金的创业者,我在其中承受了很大的损失。”邝先生和记者说。
中介公司:曾主动提出退还2000元定金
前日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梅林中康路的林×投资公司,恰好碰见两名男子从办公室走出,两名男子离开后,办公室里面已经空无一人。记者拨打该公司总经理夏小姐电话,她从里面的一个小办公室走出来给记者开了门,表示公司员工昨日都出去拓展了,只剩自己一人留守。
对于邝先生的投诉事宜,夏小姐表示,邝先生与其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委托贷款两百万,其中一套估值高的房产地处梅林,市场评估价超过300万,可以办下抵押贷款。但由于是邝先生与其母联名拥有,所以需要提供其父亲的死亡证明才能进行抵押贷款。但是,邝先生一直拒绝提供其父亲的死亡证明。
邝先生在无法提供证明后,更换为以另一套地处布吉的商铺作为抵押,但估值只有100多万,公司无法为他办理200万的贷款申请。“我们当时签署的服务合同已经过了30个工作日的有效期,我们主动提出退还2000元定金给邝先生,但他又不要,还多次电话骚扰我。所以才提出银行人员"好处费"、赎楼费、担保费等额外费用,想让他知难而退。”夏小姐告诉记者说。
涉事公司经营范围不含金融业务
面对记者采访时,夏小姐直言自己公司只做“贷款中介”这一种咨询业务。但是,记者在深圳信用网查询获悉,深圳市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0日,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经营范围并不含有金融业务。
业内人士:“特殊渠道”、“低息贷款”不靠谱
在深圳一家国有大型银行工作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声称有“特殊渠道”的贷款中介非常多,这一点也不靠谱。“随着央行的不断降息,银行利息现在已经挺低啦,因此,中介不可能有特殊渠道为客户进行低息贷款。”不过,张先生也表示,也不排除个别银行工作人员违背职业操守,配合贷款中介,帮助一些资质不够的客户实现贷款。普通市民想要抵押贷款,大可走进银行亲身了解细节,没有想象中那样复杂。
不过,在张先生看来,邝先生还是理性的,和贷款中介合同要求走的是银行途径贷款,现在很多贷款中介推荐的快速抵押放款都是民间高利贷,市民短期内能很快融资,但是,一旦资金不能很快回笼,很容易陷进高利贷的无底洞。
律师:走银行正规途径 避免合同陷阱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祎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类似“给放款银行工作人员1万好处费”等说法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市民应该理性判断,避免上当。
刘祎建议,市民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前,首先要了解中介公司是否有办理贷款业务的资质,可以在网上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介公司在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对于经营范围不包括金融业务的中介公司,要警惕该等公司谎称有办理贷款业务的资质来招揽业务。
对于确需委托贷款的市民,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比如到银行营业厅进行咨询,先了解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遭受合同陷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