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吉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吉林省内所有城市将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
■扶持创业
创业缺资金可申请小额贷款
近年来,大学生创业成了一个热门话题,越来越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直接创业,小李就是其中的一个,他想自己开一家服装店,但是苦于手里没有启动资金,店一直没有开起来。
据悉,根据《通知》,吉林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超出国家规定额度部分由省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贴息。
另外,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小李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将这笔贷款用来当开服装店的启动资金。
大学生创业最高年减税8000元
除了贷款以外,小李还可以享受到减税的优惠政策。
据悉,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如果年度应缴纳税额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可以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再依次扣减;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创业培训
吉林省将开展
创业引领计划
吉林省将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对毕业年度内想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普遍进行一次创业培训,并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情况,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另外,《通知》要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就业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
遇空编优先聘
2012年起,我省县、乡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中每年要拿出10%至15%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服务(选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国家及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所服务的事业单位,有空编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人员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相关规定为其办理用编及聘用事宜;各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聘用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国家及省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2005年12月31日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其缴费年限计算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