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创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近日,海南发布了《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帮助企业家和小微企业克服困难,支持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12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办法》共提出9章34项措施,现行政策有所突破,加大了对重点群体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范围,准入门槛、延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以及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其他方面都得到了完善和创新。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300万元
《办法》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放宽小微企业的贴息条件和贴息贷款额度的增加。其中,在现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了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条件,创业担保贴息个人贷款额度增加到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
这些措施还降低了个人贴现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根据市场报价利率进行适当的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LPR+250BP。特定贷款利率由处理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确定,由借款人与借款公司协商确定。同时,财务部门将按规定给予利息折扣。贴息资金由中央、省,市、县财政按5:3:2的比例分配;超过中央财政规定的贷款贴息将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支付,原始比例为6:4。
此外,《办法》完善了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担保资金交给市场化的担保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探索通过信贷发放企业贷款的方式,逐步减少和取消反担保。例如,新近发行的10种10,000元以下的五种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国家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村)推荐的创业项目,应取消反担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