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行创业培训 市级劳动部门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人员进行免费创业培训。
2.自愿申请 下岗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区劳动保障中心领取《小额担保贷款书》《创业计划书》《反担何人证明书》,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有关资料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
3.社会同办事处初审 社区、办事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接到贷款申请后,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信用情况、项目市场前景、个人创业能力等进行初审。
4.区劳动保障部门复审 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上报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汇总,将审核结果报市劳动保障部门。
5.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接到区劳动保障部门上报的材料后,进行最终认定,确定拟发放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
6.市担保机构担保 市担保机构按照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拟发放贷款对象和贷款额度,向发放对象提供担保,对期提供的反担保人进行审查。
7.贷款银行 贷款银行对审核后的贷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