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公积金中心了解到,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即1.5%执行。
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将会使我市100多万缴存职工受益。此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的公积金按照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利率水平提高了,对于当年缴存的公积金而言,利率档次由0.35%提高至1.5%,收益率提高了3倍多,增幅非常大;对于上年结转的余额而言,利率档次也由1.1%提高至1.5%,收益率提高了近40%。
比如一缴存职工上年结转的公积金为5万元,那么,原先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50000×1.1%=550元,新政策实行后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50000×1.5%=750元,也就是一年可以多得200元利息。如当年归集的公积金为1万元,按照利率由0.35%上调至1.5%计算,今年存入的公积金利息将由35元提高至150元。综合算下来,一年公积金存款利息共计增加了315元。由此可见,对于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说,与原来相比,账户内的余额获得了一个更合理的收益。不过,此次上调,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数量有着密切的关系,账户余额越多,所获得的存款利息越多。
此外,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职工来说,此次调整还意味着公积金存贷利差进一步减少,职工还款压力进一步减轻,进而有利于刺激我市购房者更加充分利用公积金进行住房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