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海明率队做客东莞媒体热线互动节目。据介绍,2015年东莞大幅放宽贷款、提取政策,充分发挥出了公积金支持“刚需”、改善型住房消费及减轻职工租房负担方面的作用。
王海明介绍,2015年公积金中心修订出台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推出更多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政策:
一是将申请贷款的缴存时间从一年缩短至6个月;
二是调整可贷额计算方法,将可贷额与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收入水平和资金流动性挂钩,并两次调高相关系数值,增加平均可贷额,目前最高可贷额达到账户余额的20多倍;
三是两次上调个人、夫妻双方的最高可贷额,分别达到50万元、80万元;
四是取消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须结清前笔贷款满一年的限制;
五是取消申请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住房的限制;
六是将一、二套房首付比例均降至20%;
七是取消了异地缴存职工在东莞市申请贷款的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