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从朋友处借房抵押贷款,朋友虽然同意,但其一人没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徐某出了一招,她伪造法院法律文书,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瞬变成“一人可以处置”,抵押贷款的目的就此达成。可徐某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近日,西固区检察院对徐某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批准逮捕。
2011年,徐某因为做生意想从银行贷款,但苦于没有抵押物,于是她想到了朋友卫某有一套房子,可以用作抵押物。她把这个想法告诉卫某后,卫某同意抵押,但房屋是卫某和丈夫赵某的共同财产,卫某一人无权处分,因此徐某还是不能贷款。为了贷款,徐某竟想出了伪造法院法律文书的办法。
她伪造了一份民事裁定书和一份执行通知书,内容是赵某神志模糊,无民事行为能力,由卫某作为监护人,可以处置其财产。徐某又通过办假证的小广告购买了假的法院印章加盖在伪造的文书上。有了这两份文书,徐某用赵某名下的房屋作抵押,向榆中县某银行抵押贷款10万元。
2015年,因徐某超期未还贷款,银行要求抵押人卫某还款。此时,卫某的女儿察觉情况不对,向法院起诉徐某。法院核对后发现,徐某向房管局及银行提供的两份法律文书系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