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凤阳农商行企贷中心向安徽省凤宝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发放“税融通”贷款600万元,这是该行创新信贷产品,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而发放的首笔“税融通”贷款。截至目前,该行已审批通过“税融通”业务4户金额1240万元。
为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贷款信用,该行主动与县金融办、担保公司对接、合作,采取政银担“4321”风险分担补偿措施,切实帮助企业度“寒冬”、解忧愁,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税融通”贷款业务是指依法诚信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可将纳税记录作为企业信用,向金融机构申请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为县政府公示核定的中小微企业,申请业务的企业应有2年及以上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等要求;贷款用途明确、合法生产经营;单户企业融资余额最高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融资额度一个年度内可循环使用;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微企业可直接发放信用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型贷款平均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