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河南省政府日前出台新规,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政府将优先安排扶持资金、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
河南省政府国庆节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规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15%以上(用工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0%)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应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企业招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