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土地收益贷款保证险产品的介入,带动银行资金的投放。截至去年11月末,吉林省已有43个县成立物权融资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4081笔,金额16.3亿元。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基础,以土地未来预期收益作保证,以县级物权融资农业发展公司为服务平台,在农民不失地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农业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新型融资产品。
经过实践摸索,该局在吉林延边地区建立了“政银保”新型农村金融合作模式。“政”即政府的物权公司,“银”即银行等金融机构,“保”即保险公司,通过三方合作,为有真实生产资金需求、良好信用记录及发展前景的借款人提供增信担保,使其获得贷款。当贷款逾期未还时,由保险公司承担80%的责任,由物权公司或银行承担20%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