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荆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于本月正式实施,荆州公积金在外地购房、外地公积金在荆州购房可申请荆州公积金贷款。
去年11月,荆州公积金就曾出台文件,落实国家及湖北省要求的异地购房政策,明确异地缴存职工在荆州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的,可在荆州市区域内各营业部、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凡在荆州缴存公积金而在本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荆州申请异地购房贷款,贷款以借款人在本地已有的合法房产或第三者合法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在外地缴存公积金而在荆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在荆州申请异地缴存贷款,该贷款以借款人在本地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后,在本地缴存的职工可申请委托按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在本区域外缴存的职工提取公积金还贷按缴存地中心提取公积金还贷的规定执行。
去年,荆州曾先后三次调整并放宽公积金使用政策,放宽下岗失业职工提取条件、开通租房居住职工提取业务、开通患重大疾病职工提取业务、简化房租提取公积金条件、二手房降首付比例。目前,省内城市如武汉、宜昌、襄阳等地均已开通异地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