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所贴息贷款应为省级下达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所在年份及其以后发生的贷款,贷款期限应在3年以内。贴息标准不得超过签订贷款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标准由试点县以内。贴息标准不得超过签订贷款合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具体标准由试点县水利移民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审查后的贷款贴息项目规模确定。
一、贴息方式
项目贷款期满后全部还款付息后一次性兑付。同一贴息对象在同一时期取得多个贷款项目的,只对其中的一个贷款项目进行贴息,贷款项目未享受其它部门贴息政策。同一贴息对象累计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年。
二、贴息程序
1.年度预算编报。每年2月份,试点县水利移民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已审查的贴息项目,计算当年度所需兑付的贴息资金,编制当年贷款贴息年度计划,报市水利移民管理局、市财政局。
2.贴息项目申报审查。县级水利移民部门根据下达的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组织贴息项目审查工作,审查合格的列入当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报市水利移民管理局、市财政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移民户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持贷款合同、身份证和直补资金“一折通”等材料,并填报《日照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向村委会提出贴息项目申请。村委会审查通过后,逐级报乡镇、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查。
移民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移民专业合作社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持银行贷款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手续、法人证明、委托书、移民个人出资证明材料,并填报《日照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表》一式四份,向村委会提出贴息项目申请。村委会审查通过后,逐级报乡镇、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查。
3.贴息资金支付。贷款人在贷款资金全部还本付息后,持贴息项目申请表、银行出具的最后一个季度贷款结息单原件,并填报《日照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创业小额贷款贴息资金申请表》,向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提出贴息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将贴息资金支付到贷款移民“一折通”账户或单位银行账户,并将贴息项目申请表、贴息资金申请表和贷款结息单原件归入财务档案。
4.项目资料归档。县级水利移民管理部门应按照一个贷款贴息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及时建立项目档案,并按年度形成贷款贴息对象、贴息资金支付情况统计材料。统计材料于下达项目计划后,报市级并经市级汇总后报省级水利移民管理局备案。
移民户贷款贴息项目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手续;贷款合同、身份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