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我省包括安阳县在内的9个县(市)入选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是全市唯一的县。
据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发放的,以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通过土地流转合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的一种贷款。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扎实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安阳县及早动手、先行先试,成立了“两权”抵押贷款金融改革试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安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积极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并发放了安阳市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创了全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先河,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民担保方式单一的瓶颈。
据介绍,此次试点县的确定是国家层面首次就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进行授权,使得试点地区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抵押贷款方面将有章可循,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并能够有效解决该县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高效农业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缺乏抵押贷款担保等难题,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直接向试点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等方式,从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试点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对推动全县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后,我们将充分利用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河南省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贷款办理流程,加快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步伐,将农业发展基础好、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大的乡镇纳入试点,在试点乡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为更多的农户提供资金支持,让更多的农户感受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带来的好处。” 安阳县金融办主任郭万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