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武进区嘉泽镇满墩村农民吕伟斌,用自家的300平方米农房不动产权作抵押,获得江南农村商业银行50万元贷款,用于花卉苗木种植结构调整。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后,全国第一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
长期以来,由于法律规定限制,加上缺乏有效的价值认定,农户不能把房屋用来抵押贷款。武进区近年来已成功探索尝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从政府、银行、农民三者统筹考虑,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解决了一部分农户的资金需求。
为更好地激活农民“沉睡的资产”,解决创业中的融资难问题,武进区通过完善全区农房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以农民住房财产权作抵押,率先作出探索。
今年以来,武进区积极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工作探索实践,由人行常州市武进支行牵头农工办、国土、住建等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通过广泛调研、民意调查、征求意见,出台了《常州市武进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信村镇银行、苏州银行等积极参与,与意向客户进行多次沟通,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先行推出了“江南家园安居贷”、“江南家园经营贷”等金融产品。
“按照中央部署试点改革要求,我们在维护农民利益、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对农房抵押贷款的风险缓释和抵押物处置机制探索改革路径。”人行常州市武进支行行长翟晓佳说,农房不同于城市商品房,不易处置变现,武进区在严格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引入风险共担机制,全面建起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农房所在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建立了回购机制,等于给贷款双方设立了“退出通道”。
嘉泽镇党委书记施小平表示,嘉泽是全国花木之乡,2万多户农民从事花木生产。当前全镇花木产业处于转型升级阶段,亟需金融支持,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推出,扩大了农民融资渠道,更好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