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四川全省首批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的6个市州之一,12月25日,在乐山市举行的央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签约仪式上,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与乐山市商业银行签订了第一批2亿元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合同。同时,乐山市商业银行与26家优质诚信小微企业进行了现场签约,26家小微企业通过人民银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共计获得信贷支持1.06亿元。
央行重要货币政策工具创新
记者在签约仪式现场了解到,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是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其发放的各类贷款所形成的资产为质押品向人民银行申请使用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
此前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用支农再贷款一般为信用贷款,借用支小再贷款需使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高等级企业债等债券资产作质押。为保障央行债权安全,防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同时为扩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范围,解决其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问题,人民银行创新设立了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使用更多央行低成本资金,降低金融成本,精准、定向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有着积极的政策导向作用。
乐山是全省首批试点城市之一
今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在前期山东、广东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四川等9省推广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乐山市作为全省先期试点的6个市之一,并确定乐山市商业银行作为参与试点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经过前期精心准备、共同努力,我市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被确定为全省央行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支持小微企业主签约会场。
根据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对乐山市商业银行进行的信用评级和授信情况,乐山市商业银行最高可向人民银行申请20亿元的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今后,随着试点范围的扩大和面上推广,全市各涉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农商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均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向人民银行申请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
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专业人士认为,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此次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在乐山率先落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制定印发了《关于支持做好乐山市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工作的通知》,从财政奖补、企业转贷、风险补偿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首批26家签约企业将通过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从乐山市商业银行获得共计达1.06亿元的信贷支持,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6.25%,这将有效解决这些企业的融资难题。随着今后试点范围的扩大和面上推广,将会有更多小微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持续改善其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此外,此次除乐山本地小微企业外,还覆盖到乐山市商业银行设有异地分行的成都、眉山、南充、自贡、宜宾、泸州、资阳等市的优质诚信小微企业,进一步彰显了乐山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推进乐山建设四川金融次中心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