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29日,银川公积金贷款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的通知》以来,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将异地贷款政策由全区推至全国范围。
自此,凡其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银川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只需提供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相关资料,即可在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跨省异地贷款业务。
日前,该中心已正式受理了一名在西安市缴纳公积金在银川市购买自住住房职工的贷款申请。考虑到该职工往返不便,在初审审查过借款人的身份证件、购房合同、首付款的发票之后,先行对其发放贷款申请表,并允许该职工回缴存地后再将开具的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已快递形式邮寄至银川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由工作人员替其代办申请业务。目前,该笔贷款已进入最后审批流程。
据了解,银川市公积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跨省异地贷款的业务流程卡片,职工可在办事大厅领取,并设业务工作窗口进行专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