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工商局的谢局长和相关工作人员了,我多年的房贷纠纷难题一下就给解决了,关键时刻还是工商局给力!”说起“局长接待日”的好处,市民温兴国有说不完的感谢话。这种面对面接待群众,当面锣、对面鼓地解决问题的做法,开辟了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的新途径。
前不久,市民温先生来到市工商局“局长接待日”现场,反映他4年前向新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购房贷款保证金4600元,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交给房地产公司的保证金一直也没有返还,他想请求工商局帮助解决。听当事人介绍情况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谢志敏当场责成法规处、公平交易处进行督办处理,明确表示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如涉嫌乱收费应立案查处,要在职责范围内全力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
为了解决消费者反映的民生问题,市工商管理局经济违法稽查支队指派两名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他们多次到该房地产公司及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同时针对该贷款保证金收取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是由公积金中心向房地产开发商收取。”通过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到该公司确实在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过程中,存在应由其承担的公积金贷款保证金转嫁给购房者的行为。该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解释说:这种事情只是发生在团购房贷款过程中,由于团购房已在价格上有优惠,并且房费应是一次性缴纳,如果购房者需要贷款,贷款保证金就由购房者承担。正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统一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整个楼盘全部办完他项证后才会返还,所以无法提前给温先生返还。
根据上述情况,工商部门对该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公司负责人表示,消费者投诉的问题,工商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调解工作,公司为了表达理解和支持,决定把贷款保证金归还给相应业主……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谢志敏说,做好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服务全民创业是工商部门的职责,开展好“局长接待日”活动,要有“四心”:热心接待、细心听取、倾心帮助、尽心解难,以最快的速度全力解决各种问题,只有这样才会赢得广大消费者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