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罗先生最近遇到了麻烦事。本月中旬他莫名其妙地收到了一张银行发来的催款单,说他信用卡欠了8000多元没有还。而他本人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8000元钱倒是小事,关键罗先生正在准备贷款购房,这下房子买不成了。
原来,前段时间罗先生和自己的高中同学李某一起外出,路过一信用卡办理的活动现场时,李某被信用卡的各种优惠活动吸引住了,当即就准备办理一张。但却没有带身份证,提出“借”罗某的身份证用一下。罗先生当时也没多想,就将自己身份证掏出来给李某用。
李某在现耻快就拿到了办好的信用卡,并把身份证还给罗某,前后也就分分钟的时间,之后两人就离开了,罗先生并未记在心上。没想到银行就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给罗某寄来了催款单,用他身份证办的那张信用卡现在欠了8000多元,而罗某却毫不知情。他打电话给李某没想到对方手机却一直关机,找人也找不到。
眼下罗先生正准备在南京贷款买房,却因信用卡欠款未能及时还上而影响自己的信用度,贷款“黄”了,房子买不了了。要找老同学算账,对方也“失联”了,眼下只有指望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来解决此事了。
身份证可不是用来“借”的
身份证,作为居民个人最重要的身份信息,已成为多种业务办理的必要证件,尤其是“实名制”的推广,使得身份证在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身份证具有专属性,出借身份证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因借身份证而引发的纠纷、甚至案件时有发生。如果不慎丢失身份证但又需要办理购买火车票等业务,可及时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到公安窗口开取专项业务身份证明;在办理业务需要给对方留存身份证复印件时,也要标注“此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等字样,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身份证被老婆“盗用”,老公报警闹乌龙
南京市民陶先生最近因为身份证被人“盗用”,自以为“摊上了事”而报警。没想到民警一查发现,“盗用”他身份证办电话卡的人竟然是陶先生的老婆,而电话卡使用者是他未成年的女儿。
陶先生前不久到南京水西门大街一家营业厅办理手机业务,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手机实名制”的要求,需要他提供身份证,完善客户信息。陶先生出示了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但没想到竟然意外得知自己的名下还有另一个手机号。工作人员要求他将另外一个手机号的信息完善才能给他正常办理业务。
这让陶先生十分纳闷:自己多年来只有一个手机、一张电话卡。并且也从来没有将身份证借给他人办电话卡,这另外一张电话卡的主人是谁呢?
陶先生左思右想也没法完善那张卡的信息,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报警。
派出所民警到达营业厅后,要求工作人员查看陶先生名下的另一手机号信息,机主显示为张女士。通过警务平台,民警发现张女士和陶先生是同户关系人。民警的提醒才让陶先生想起来:原来好久之前,他的身份证让自己老婆拿去了给未成年还没有身份证的女儿办理了手机卡。但当时他并不知道,也是之后老婆好久才告诉他的。而且因为觉得女儿用手机影响学习,这卡办了之后没有使用多久就不用了。随后,经过陶先生与其妻子联系确认,该手机号不再使用了。在民警的调解下,营业员为陶先生办理了销号业务。一场误会就此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