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天(10月22日)版深圳晚报消息,10月1日起,深圳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自主创业贷款从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政府财政提供贴息支持,贴息支持不超过两年。据悉,新举措在实施不到一个月时间,已有不少自主创业市民提出申请。
自主创业人员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包括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第二类是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在校学生。自主创业人员创办初创企业还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优秀创业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