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9月23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完善保障性住房和市场多层次需求住房建设体系的意见》,青岛成为山东首个“限贷”松绑城市。
《意见》指出,出售唯一住房又新购住房的居民家庭偿清原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贷认定。25日,记者咨询了青岛各大商业银行,各行均表示未接到正式通知,据透露,“偿清贷款后按首套房贷认定”的具体实施,最快也要到十月份。
作为联合发文部门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表示,目前不适宜就《意见》向媒体发布任何消息。而各商业银行,包括四大行及股份制银行,口径一致:“我们没接到正式通知,光从网上得到的信息,不好妄下结论。”
在记者采访中,某国有银行相关负责人张女士透露,新规若在各行执行,最快也要十月份。“这个政策是一个指导性的,四大行它必须要等到总行下文才会执行。各银行出政策应该等到十一之后了。”
《意见》主要释放了刚需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信银行杭州路支行副行长冯琨认为,对房产市场必然是有力刺激。“之前只是放开限购对于房地产的成交量并没有太明显的刺激。如果放开这块儿的话,幅度是比较大的。持币观望的,尤其是刚需的住房者他会下手了。”
但国有银行张女士仍然认为,《意见》中没有明确的内容还比较多,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虽然会增加银行个贷业务量,但信贷风险也将加大。“新政策并没有说得很明白,利率优惠那怎么个优惠法;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没有讲,就是这个外地人,现在咱们对外地人都是有一些限定政策的,这次文件里头并没有涉及到;再一个这个政策对银行来讲在利息上是有损失的,资产可能会出现风险的比率也是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