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他是一名统招大专毕业生,已毕业两年,听说现在有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相关政策,咨询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基本资料,找哪些部门。
对此,人社局回复称,按照泸纳人社〔2017〕64号、泸市府办发〔2019〕30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条件自筹资金不足的创业者(包括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两年(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贷款人需向创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所需相关表册;
(二)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贷款人未婚可不提供,离婚提供离婚证);
(三)大学生贷款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
(四)营业执照(需要行业许可证的行业还需提供行业许可证)、经营场地租房协议(若经营场地为自有,提供房产证);
(五)取消反担保的高校毕业生需签署《泸州市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告知书》并提供创业计划书。
如需反担保还要提供如下资料:
(一)反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若未婚可不提供,离婚提供离婚证)、《泸州市纳溪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及扣款承诺》、邮储银行收入证明;
(二)若以不动产抵押反担保的,提供相应的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需出具他项权利证的应予以出具)。
此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还可到创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和报名参加创业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