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将鼓励商业银行对诚信经营、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小微企业政策性贷款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两类政策性贷款。按照规定,微型企业可申请15万元以内2年期的创业扶持贷款,承贷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期基准利率的,市财政给予承贷银行1个百分点奖励。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其中,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为15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每人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承贷银行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个人微利项目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政策规定不收取担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