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我有个朋友,去年七月份向我借了3000块钱,承诺过年还清,然后11月份又向我借了800块钱,两次都是通过支付宝交易的,支付宝都保留了交易记录,相互的账号都是当事人自己的,但是当时没写欠条。而现在过完年都好几个月了,那个人一直拖欠着不肯还钱,我是否可以把支付宝的交易记录作为凭证跟他要债,支付宝的记录有没有法律作用?
回复:用支付宝借钱,不比银行贷款或者当面借钱可以开出贷款合同、借条等等。所以,在支付宝上出借钱需要小心。一般来说,支付宝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该人借你的钱。但是,你还须证明是本人使用支付宝,否则,你的合法权益受不到保护。即是对方本人借你的钱而不是其他人盗用其支付宝账号来骗取你的钱财。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抵赖说不是自己借的。所以,必须能够提供是对方本人使用的情况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