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想着公积金账户里“躺”着那么多钱却无法用,一些人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骗提骗贷公积金。“今年以来,发现了近30起骗提公积金行为,让人不甚感慨。”近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东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规定,购房、无房户租房、农村建房、大修房屋等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启东管理部一直在加大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不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有序。但仍有部分缴存职工与一些不法中介机构相互串通,利用私刻公章、伪造虚假异地购房资料等手段,企图骗取住房公积金。今年以来,迫于各种压力自动退回骗提的公积金就有5笔,共20多万元。
据介绍,常见的骗提公积金行为主要有:伪造合同、出具虚假婚姻关系、虚假户籍证明、虚假票据、虚假鉴定报告、虚假无房证明等。还有编造虚假租赁等方式。
市民李某的公积金账户上有10多万元缴存余额,欲将这笔钱取出来急用。但他既没买房,又没租房,不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今年6月初,李某在网上看到了一则代提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广告,令他欣喜不已,当即拨打了该广告中的联系号码。
随后该中介机构按照李某的个人资料,托人伪造了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假购房发票等资料。不仅如此,中介机构还要求李某“要熟记结婚证上‘妻子’的名字,也要记住购买房屋的面积、地址以及小区名称,如果公积金中心或者银行有人问,必须准确答出来。”
7月初,以为万事俱备的李某来到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细心核查了资料,发现李某提供的资料存在问题,为进一步核实信息,工作人员将李某材料留置。随后通过核查房产契税、走访民政局等方式,查实李某提供的资料作假。
“这仅仅是常见的骗提手段,更有甚者还出现过伪造房产部门网站等手段。”启东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骗提公积金后果很严重。据介绍,对于投机取巧或轻信中介,通过房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进行假购房、假过户等方式,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除责令限期退回外,还将予以没收提取材料原件,将职工信息列入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良信用记录,5年内不得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同时通报职工所在单位,并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曝光以及在相关媒体披露,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