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可以用土地经营权做担保,向金融机构贷款,但需要向发包方备案;而且,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也可以以经营权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土地就收不回来”的这种风险情况。
1.什么是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不变,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土地就收不回来”的这种风险情况。借款人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
2.借款人须符合哪些条件
(1)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2)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3)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4)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5)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6)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
(7)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3.申请资料和程序有哪些
所需资料:
(1)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
(2)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
(5)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般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