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已成为严格监管的重点。在高压下,出现了违规提前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早日收回的情况。3月9日,北京银行业的一些人士向记者透露,北京市辖下的一些商业银行已经在遵循《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的规定,追回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要求客户提前进行返还。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了房住不炒和“三稳”。将来,不仅北京,而且全国所有地区的信用监管力度都将进一步提高。
一位熟悉该行北京管辖权的人士告诉记者,自去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定期进行随机检查,以筛查帐户中异常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发现这些客户实际上是在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后,经监管部门调查,银行将根据《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后续处理。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银行要求违反信贷资金使用条件的客户提早还款,客户可以按要求退还该笔款项。银行没有将客户归类为过失,也没有将其包括在信用调查中。该人士还指出,《个人贷款提前到期告知函》本身并不是由于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而产生的文件,而是正常的业务需求。
在这方面,苏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陶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追回非法用途的贷款是一项现行的银行法规。近来,对商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监管违反了规定,贷款的使用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更严格地说,此规定已得到严格执行。另一方面,恰恰是因为相关行为不是很普遍,所以银行决定及时收回违法贷款,并通过实际行动及时发布监管信号,以进一步阻止非法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实际上,早在1月底,北京市银保局就已经宣布,最近出现了“部分购房者为填补房屋交易资金缺口或进行套利,挪用消费贷、经营贷资金作为购房款或‘过桥’资金”,要求所有银行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对新发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合规性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重点是是否存在因审慎而引起的问题信贷审批和委托付款管理不善,贷款后管理不善,造成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用于购房等问题。
北京市银保局还要求该行立即纠正发现的问题,加强内部问责。对于由于经营不善和银行内部控制管理不善引起的消费贷款和经营性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等问题,一经核实,将严格依法处理。
对于使用信贷资金购买房屋的消费者而言,他们无疑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当时,银行业个人贷款部门的一位人士对记者说:“如果被查出来违规贷款,贷款肯定要收回的,同时还有可能追究其他责任。”
在北京,提前提取非法贷款也不例外。最近,另一家媒体报道说,广州地区还要求客户提前还款。目的是惩罚违反法规并导致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借款人。“政府工作报告再一次强调房住不炒和‘三稳’。未来,不仅是北京,全国各地区的信贷监管强度都会进一步加大。”陶金说。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