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房产证上是我老公和公公的名字,住房抵押贷款10年,每个月1.5万,现在贷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可否有缓期的办法,这是我和老公唯一的房产,公公乡下还有土地,会被法院查封拍卖么?
答:购房者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比如有些银行规定的连续3个月无法按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可以将房产拍卖用以偿还贷款。但实践中,如果买房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还贷,可以通过协商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每月还款额或者延长还贷期限。房产抵押后,债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即到期后,债务人不能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物进行变价,拍卖,或折价处理,就所得钱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负担。多余部分交还抵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