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邮政储蓄银行沧州分行等22家银行签署了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简化了企业家和中小企业的手续,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贷款服务。
通过签署,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完整的系统程序,专业的服务计划和良好的社会形象的角度对选定的银行进行了评估。合作分为两个部分,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方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查申请人的有关申请材料和资格,为合格的申请人办理担保程序,并审查批准借款人的有关信息。该信息将提供给签约银行,并在银行审查之后,与满足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小微企业方面,签约银行负责按照国家金融普惠政策和单位业务管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进行审批,并按规定发放贷款。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审查小微企业资格后,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有担保贷款优惠。
同时,关于有担保贷款的使用,订约银行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依靠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违反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个人和小微企业进行追偿。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刘彦忠介绍,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的人均贷款额为22万元,最高额为13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贷款300万元。此外,从明年开始,借款人将承担新发行的用于个人创业的有抵押贷款利息的一部分,政府将给予3%的折扣。同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小微企业的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积极进行还款,具有较强的就业促进能力,有良好的创业项目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以继续提供贴现的商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温馨提示:央行等多部委: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