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银监会、教育部、人保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基本上否定了网贷机构在校园贷市场中存在的合法性。但从之后的监管效果来看,网贷“披马甲”进校园的违规行为以及贷款业务中非法高息、虚假宣传、诱导非理性消费等问题仍然难以在短时间内根除。
同时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叫停网贷机构在校园贷业务中的合法性,也包含了希望由正规银行来解决校园中实际存在金融需求的用意,尽管受其他监管条例约束,银行面对大学生的信用卡产品业务仍然受到限制,但目前一部分银行系校园贷运营公司正在替代传统的信贷产品走向校园。至于银行能否达成监管部门赋予的使命,还需要在未来的几年里进一步观察。
放眼国外,校园贷这门生意同样充满着从业者与监管层,教育界、金融界和司法界的制衡与博弈。但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有着较为成熟的金融法制体系以及经营主体自发遵循的行业规律,因此校园贷在这些国家的经营与监管经验仍然值得借鉴。
美国
美国是典型的个人高负债型社会,资料显示,2016年68%的美国大学生通过贷款支付学费得以完成学业,另据2017年5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消费金融创新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末,美国金融业当中学生贷款已超过信用卡成为第一大消费信贷品类。
但美国的学生贷款总规模中占据绝大部分的是助学贷款,2016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报告显示,当时美国学生贷款总额为1.23万亿,其中绝大部分贷款由联邦政府提供,私人机构贷款占比占极少数。而在个人消费贷款方面,银行信用卡仍然是大学生群体主要的选择,美国允许面向收入有限的在校学生开办信用卡业务,但发卡机构需要将涉及学生的产品合约提交审查备案。
除此之外,美国的校园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也有着完备的个人征信系统支撑,贷款平台方可以参考FICO信用分来衡量学生的信用质量,根据学生信用分的高低判断是否通过贷款申请,并给予不同的借款利率。
英国
英国建立了“校园贷偿还自动匹配收入”的还款机制,英国政府学生金融处规定:2012年9月1日之前注册课程的学生需要在完成课程的同年8月份缴纳还款,只有当个人收入不低于每周341英镑、每月1481英镑、每年17775英镑的时候才真正开始启动还款程序,如果没有达到还款门槛,还款将自动终止,直到毕业生的收入达到这个标准。2012年9月1日之后注册课程的贷款人,还款门槛则是不低于每周404英镑、每月1750英镑、每年21000英镑的收入。但如果达到要求后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惩罚将非常严厉——无论当下收入情况如何,贷款者都要在原有应付利息基础上加3%。
但目前英国同样存在这样的事实:现金贷中的一个分类——“发薪日贷款”正把目标瞄准学生群体,据报道,在2016和2017年,英国已经发生多起学生因无法偿还发薪日贷款的自杀事件,这些事件也使得很多英国人将这些发薪日贷款指控为“伪善的合法高利贷”。
新加坡
在新加坡,校园贷主要靠政府提供的学费贷款和部分商业银行的学费贷款,其中有些贷款项目在学习期间并不需要学生上缴利息,如星展银行(新加坡最大的商营银行)学习贷款和华侨银行的弗兰克学习贷款。
一个普通的新加坡大学生基本可以完成90%的还款任务。为了保护学生的经济权益,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商业银行会采取还款自动扣除的方式防止学生错过还款时间。此外,银行还会推出与校园贷相关联的贷款以进一步减少与学业相关的开支。
印度
在印度,大学生要获得贷款,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贷款方根据贷款学生的课程种类和大学情况来发放相应的数额,同时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政府的校园贷款项目。
一个印度大学生要申请校园贷,首先得有一位共同申请人,一旦本人无法还清贷款,出资人可以保留要求这些“共同申请人”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的有限权力,将坏账风险降到最低。一旦被发现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任务,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的信用记录也将受到破坏,严重影响未来在社会中享受到的金融服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