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时用信用卡分期付款,想提前还款并不省钱,反而被罚息?近日,消费者林先生就有这样的遭遇。据林先生称,4月份,他刷卡消费2000元,申请分期付款,每个月还款300多元,第一期他还了500元,此后每个月一般都是还400元。7月8日他也还了400元,但前几天他发现自己被罚息20多元。
随后,他就拨打该行客服电话反映,客服人员说因为他提前还款,因而这笔还款不算当月还款,“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提前还款就不行了”。林先生说,他的信用记录也因此有了污点。
对此,该行福州分行有关人士说,林先生7月账单应还款为333元,账单日为8日,到期还款日为27日,林先生7月8日还款400元。但7月8日属于客户7月份账期(7月8日至7月27日)的第一天,由于新的账单还未产生,账单日当天的还款被系统自动识别为上期还款,多还的金额将冲减分期交易本金,从而缩短分期总期数,并不是林先生所理解的那样:直接默认为当月还款。
该行福州分行已将该情况上报总行,3个工作日内将为林先生撤销人行不良记录及相关费用。
各行规定不同
从多家银行客服人员处了解到,目前各银行对此规定不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等客服人员表示,信用卡分期还款,若在出账单前还款,算当月还款;而有的银行则表示会冲抵尾期,不会算当月还款;还有的银行则表示,如果在出账单前提前还款,需要致电客服办理提前还款业务,否则也会冲抵尾期。
多还的钱只能冲抵尾期,很多持卡人都认为这种规定不合理,和大家的惯性思维不符合。但是在现状未改变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持卡人还是在申请分期付款时了解清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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