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行骗的目的,骗子们无所不用其极,直叫人防不胜防。所以他乡遇故知不要太过激动,说不定就是骗子给你下的“套”。沈女士最近就吃了“老乡”的亏,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是怎么回事吧。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沈女士认识了自称是“老乡”的张某。两人相谈甚欢,没两下便成为了好朋友。刚开始张某还只是陪沈女士聊聊天,逛逛街,做着普通朋友做的事。
但久而久之,张某就按捺不住了。在得知沈女士每月都坚持兢兢业业按时还款后,张某直言“太亏了”,说要帮助沈女士“养卡”,不仅可以提额还可以养好征信,一举两得。沈女士经不住张某的游说,便放心的将自己多张信用卡的交由张某管理。
日复一日,沈女士的五张卡的累计最大透支额度从12万涨到了14.5万。但随之而来的,噩梦开始了。
2020年4月1日,沈女士收到信用卡消费提醒,自己几张信用卡共计14.5万的额度被悉数刷出。不知所措的沈女士立即联系“老乡”张某,却发现张某已经失联。此时的沈女士才恍然大悟,自己这是被下“套”了。
惊觉上当的沈女士赶忙前往派出所办案。接警后,派出所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展开工作,通过侦查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并于4月16日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目前,张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知识:信用卡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196) -九十六条对信用卡诈骗罪有明确的定义: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中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定刑标椎如下: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