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香港9月12日电(新华社记者 张雅诗 苏晓)“先消费、后付款”,信用卡为消费者带来便捷购物的同时,更可让消费者享超过一个月的免息还款期。但若卡户对信用卡的收费项目和使用条款了解不足,则有可能被征收多种额外费用和高昂利息。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数据显示,香港今年第二季的信用卡账户总数达1310万,平均每名香港市民拥有1.8张信用卡,以信用卡代替现金的消费方式在香港十分普遍。然而,仍不时有卡户与发卡银行就额外费用而发生争论。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总干事刘燕卿日前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该会去年收到共439宗关于信用卡的投诉,当中240多宗与收费争论或者收费服务有关;今年初至今则收到207宗投诉,当中与收费和服务有关的共104宗。
“在我们今年头7个月那200多宗的投诉中,关于费用的争论占最多数,当中牵涉的费用有20多万。”刘燕卿表示,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时有责任详细阅读有关条款,而发卡银行也应提高有关资讯的透明度,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论。
她介绍说,其中一个投诉个案是一名卡户因信用卡到期还款日落在周末,于是提前在周五以电话形式缴款,但卡户并不知道转账时已过了当天的截止时间,款项因而延至周一才入账,结果卡户被银行征收400多港元的逾期还款费用,以及140多港元的财务总费用。
“如果卡户用支票或电话还款,除了时间上要配合,还要确保银行账号里有足够的款项作还款之用。”刘燕卿提醒卡户必须要清楚了解信用卡的收费机制,并记下截止日期和截止时间等,而大部分发卡银行都会在月结单上列明这些资料。
信用卡的概念是让卡户“先消费,后付款”,卡户一般可享有40多天至60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若卡户逾期还款便会被银行征收罚款和利息。此外,银行会按卡户的签账额定出最低还款额,但即使缴付了最低还款额,卡户仍在欠账状态,要缴付相当的利息。
“我们在8月做的调查报告发现,21间发卡机构当中有11间的年息率超过30%。”刘燕卿表示,由于信用卡欠款利息高昂,建议卡户在尽享免息还款期后及时把款项还清。
她举例说,假设一个卡户欠银行5万港元卡数,而他每个月只还最低还款额,预计大约要20多年才能还清债项。因为利息一路增长,越滚越大,所以很重要一点是有钱就要还清欠款。
除了逾期还款费用和欠款利息,消费者还要留意不同的信用卡设有不同的收费项目,比如卡户利用信用卡透支现金、刷卡的金额超过信用额度,或在海外刷卡等均可能被征收特别费用。
当被问及这些费用是否合理,刘燕卿认为,香港是自由经济体系,难以评论某一项收费是否合理,但当中的确出现了收费不成比例的情况。
目前香港有20多家发卡机构,信用卡的种类多不胜数。刘燕卿指,在剧烈竞争的情况下,发卡机构往往会利用种种的迎新优惠吸引消费者申请信用卡,但消费者要留意当中的附带条件。
“很多银行会设一些条件,例如需在某段时间内要消费满一定额度,又不可以拿了礼物后把卡销毁,否则要承担一些罚款。”她建议消费者不要申请太多信用卡,每人拥有一至两张已经足够,不然会容易忘记缴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