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信用卡申请办理条件
1、商务卡
凡在本行所在地金融机构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办公地点在本行所在地,在有关部门合法登记并注册,有合法经营管理执照或相关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授权的其他经济组织等,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向本行申领商务卡。每个单位可申领若干张商务卡,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撤销。
2、个人卡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支付能力,且信誉良好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需在中国境内有居留权,持有护照和中国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留证件并在本行所在地有固定职业),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向本行申领个人卡。
个人在申领主卡的同时,亦可为其他自然人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有权要求注销或止付其附属卡。
3、公务卡
市级预算单位与本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后,可凭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确认书及本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为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来源及支付能力的在职员工申办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