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提供越来越多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不仅使传统银行服务随着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升级,而且使各类发展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因此,推动产品和服务的持续创新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一是对业务开发模式的创新;二是对产品模式的创新;三是银行服务模式的创新。
自中国第一张银行卡诞生以来,中国银行卡产业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尤其是信用卡,已经成为信息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的成功典范。中国信用卡产业的发展道路,就是中国信用卡的创新之路。
现阶段我国信用卡业务的基本情况
源于中国人的传统消费模式,一些专家认为,透支消费很难在中国行得通,因为群众把信用卡看成是一种支付方式,普通用户通过自动还款,银行可能赚不到利息,因此,在美国靠信用卡透支利息盈利的经营模式可能在中国无法复制。但实际上,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和金融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已经从简单模仿和复制新产品,向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渠道创新、交易工具创新和交易市场创新的方向发展。银行卡也从简单的“存款、贷款、汇款”业务载体,发展到多层次、多品种的综合服务载体,增值服务日益丰富,除存款、基金、证券、国债、理财等业务以外,公用事业缴费、购物、保险、纳税、罚款等方面的服务,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创新发展而日益方便快捷。
截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发行银行卡21.4亿张,其中信用卡1.7亿张(占比7%)。2010年一季度,银行卡交易总金额57.6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2.3万亿元;信用卡交易金额1.1万亿元,其中消费金额5774万亿元;信用卡的透支消费金额达到银行卡总消费金额的20%;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3.1%迅速上升至2010年一季度的15.9%;在GDP中的占比从2006年的1.1%迅速上升至2010年一季度的7.2%,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
与此同时,银行卡产业也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伪卡欺诈、信用卡套现、虚假申请、ATM资金诈骗、短信和电话转账等方面的风险案件与日俱增,犯罪手段不断向高科技、专业化、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对银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造成威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银行卡产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促进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信用卡业务是金融业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并不断创新的集中体现。商业银行提供越来越多的信用卡产品和服务,不仅使传统银行服务随着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不断升级,而且使各类发展模式得到不断创新。因此,推动产品和服务的持续创新应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一是对业务开发模式的创新。第一,信用卡业务缩短了客户与银行的距离,加快了客户需求信息的记录和传递过程,使银行对客户消费行为的了解、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都更加深入,并进一步使各类业务创新的目标和动力日益清晰;第二,信用卡业务基于电子化的“一篮子”处理方式可以快速完成新产品向市场的投放,提高客户接收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效率,扩大了商业银行服务的影响范围;第三,信用卡产品和服务能够满足金融消费者对市场透明度和跨地域业务处理的更高要求,增加了银行业的竞争程度。这些业务开发模式的创新能够促使商业银行更加紧密地贴近市场,细分客户群,提高研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更多地研究和提供特色服务。
二是对产品模式的创新。信用卡业务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元化经历的周期很短,但是目前我国信用卡产品已经形成了与公共查询类、基本功能类、网上交易类、系统联通类和直接业务类等五大类金融服务紧密结合的发展态势。从这些与信用卡业务紧密结合的金融服务类别可以看出,信用卡业务作为一个整体平台能够为持卡人提供丰富的、不断发展的、综合化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因此,信用卡业务成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密集区域并不断加深居民日常生活与金融服务的融合度,是积极应对各类挑战的重要方式。
三是银行服务模式的创新。商业银行提供的各类信用卡产品实际上是各类银行服务集成的平台,这一平台不仅通过与柜台服务的紧密结合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运营效率,而且基于日益丰富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和方式满足了更多的金融消费者的需求,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快捷、简便和多样化的服务,明显改善了以往银行业存在的业务手续繁杂、验证程序复杂、纸质交易信息留存量大和不易清理等问题。信用卡业务赋予了客户办理银行业务的自主性,扩大了客户在时间、空间和业务品种上的选择权。这种服务模式的创新在大量节约客户业务办理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银行的各项经营成本。
推动信用卡业务规范发展的监管措施
中国银监会高度重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中国信用卡业务的创新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以加强信用安全管理,防范银行卡犯罪。
早在银监会成立之初,就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交易密码、持卡人账户信息、交易数据、制卡流程和磁条信息重写等方面的安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随后,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防范信用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申请人资信审核、交易监测、商户和外包商管理、POS机具管理、防范欺诈行为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管理要求,并通过《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商业银行在信用卡资信审核、额度授信、欺诈交易监测等方面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切实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同时,为规范业务运行和防范信用卡犯罪,银监会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近几届奥运会曾出现的部分金融服务问题的通报》和《关于防范伪卡欺诈风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商业银行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及时处置信用卡欺诈等犯罪行为,并与公安部门、各商业银行、银联公司等紧密配合,共同研究、排查疑点、联合防控,有效地打击了银行卡相关犯罪活动。同时,银监会还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众教育服务区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多次发出风险提示。
今年以来,银监会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对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规范信用卡营销、授信、催收和外包行为,防范信用卡欺诈和套现等提出监管要求,并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从发卡、交易、使用和受理等各环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以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行为、规范银行卡市场秩序,更好地发挥银行卡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创新发展的监管措施
业务创新在帮助信用卡业务提高效率、提高盈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创新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为防范信用卡风险,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银监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积极支持和鼓励我国信用卡业务创新发展的同时,坚持以防范风险为己任,在“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下,针对信用卡业务创新国际化、复杂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及趋势,遵循“管法人、管风险、管内控、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密切关注信用卡业务创新中的风险,及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促进稳健经营,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修订和完善法规制度,推动改善信用卡业务创新的外部环境,如推动核销、税收、征信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积极推进信用卡业务的会计、统计等相关基础建设,及时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监测和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开办信用卡的创新业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制定科学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规划,对新产品的可行性严密论证,进行充分的风险测算,完善产品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同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另外,银监会还将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信用卡业务创新对监管的要求。
四是继续督促商业银行在信用卡业务创新的过程中,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披露的原则,真正做到通过创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提高竞争力,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创新初衷。
五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促进信用卡业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不断创新,使信用卡业务创新战略的制订和实施,真正成为银行业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实现良性发展的推动力。
我们希望信用卡产业的各方参与机构都能利用政策机遇和环境,积极探索,加强创新,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竞争有序、运转规范的信用卡业务市场,共同推动我国信用卡产业快速健康与协调发展,夯实社会和谐的金融服务基础,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风险监管框架
20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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